大庆晟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大庆晟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大庆市三环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602执52号
***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庆市三环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大庆市三环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602民初499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222596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留并提取被执行人大庆市三环钻井工程有限公司在案外人处未结工程款1237222元,其中1222596元支付案款至申请执行人***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账户,剩余14626元支付执行费至本院执行费账户,此案至此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0)黑0602民初499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