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余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526执恢258号
姜某某与贵州某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胡某某、余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8270.00元。本案在执行中,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后,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000.41元,扣除执行费2270元后已支付申请人,剩余部分(¥148269.59元)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履行协议,由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1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履行10000元后剩余的138270元逾期未履行,申请人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执行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已履行20000元,双方就余下部分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履行协议,由本院从已冻结的被执行人余某账户内扣划80000元,剩余的38270元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据此,本案因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故本案以终结执行报结,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