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黔0304执3245号之五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04执3245号之 五裁定书,于2019年9月8日向被执行人贵州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贵州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贵州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2346.14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吴中伟
书记员  周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