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远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102民初14449号 原告:陕西省远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138号左邻右舍1幢11401室。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长城南苑2号楼702。 负责人:***。 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甘肃世贸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陕西省远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省远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735元(已减半),由原告陕西省远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