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委、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04执2188号
沧州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沧州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吉0204民初3583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自行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因被执行人未自行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故本院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69935.00元扣划至本院,并将执行款6900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剩余935.00元缴纳执行费。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