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察右前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926民初219号 原告:***,小名***,男,汉族,1969年2月23日出生,户籍地丰镇市。 被告:察右前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任经理。 被告:***,男,汉族,1967年12月1日出生。 原告***与被告察右前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起诉后被告人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