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银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五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陕04执74号
陕西银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五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银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五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02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陕西五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02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02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本院同日立案。2018 年8月24日,本院已经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终1202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陕西银宇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4执7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8年8月24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