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元建设有限公司

**流、中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浙0727执3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流与被执行人中恒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中恒元建设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按规定向本院申报其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中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为二年。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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