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大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董塘龙七台河大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黑0903执24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系七台河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住所地本市桃山区。
被执行人七台河大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本院做出的(2016)黑0903民初104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财产暂时不能执行,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合议庭合议,同意申请人的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6)黑0903民初104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