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黑0781执保32号
申请人: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镇桃林街。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岩,女,该公司法制办主任。
被申请人:铁力市亨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铁力市城南街智诚御景8号楼9号商服一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铁力市亨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市亨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小区内建筑面积7177.69平方米的楼房(价值650万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位于××市内的下列房产,××小区××号楼住宅36户:××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27号楼商服7户:101商服1-2层、102商服1-2层、103商服1-2层、104商服1-2层、105商服1-2层、106商服1-2层、107商服1-2层。
××小区××号楼住宅24户:××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室;××单元××室、××室、××室、××室、××室、××室;××小区29号楼商服6户:101商服1-2层、102商服1-2层、103商服1-2层、104商服1-2层、105商服1-2层、106商服1-2层。查封期限为三年。
现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