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建工集团永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建工集团永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大五福玛村村民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202执126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泰来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齐齐哈尔市。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住黑龙江省泰来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黑龙江省鹤岗市。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黑龙江省依安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被执行人:**建工集团永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大五福玛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昂昂溪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工集团永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大五福玛村村民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黑0202执12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田冬梅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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