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顺邦建设有限公司

东营顺邦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591执252号
申请执行人:东营顺邦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树才,经理。
被执行人:*树才,男,汉族,现住东营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顺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树才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东营顺邦建设有限公司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591执252号执行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