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881执保392号
**、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一、查封所有权人为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洮南市团结街道荣福西路1-2层0030号、所有权证号:吉(2021)洮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房屋房籍,查封期限为三年;二、查封所有权人为通榆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洮南市团结街道荣福西路1-2层0040号、所有权证号:吉(2021)洮南市不动产权第XXX号房屋房籍,查封期限为三年。经本院立案,现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