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卫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䌗京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青海宝利采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12462号 原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园8号楼2层商业04-21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 被告:青海宝利采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4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青海宝利采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本院于2022年3月17日立案。***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佟 冰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