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2民初15472号之一 原告:***,男,1980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上海达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晨,上海达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延安中路632弄50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黄振渭,男,1953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振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期间,因发生新冠病毒疫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事人无法正常参与诉讼。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