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4民初20100号 原告: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番禺路801弄28号4幢。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郎会国,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403室。 法定代表人:袁轶亮,职务不详。 原告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后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和案外人上海市闵行区XXXX业主委员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海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袁 浩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