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22执1589号
周解道、李开明、泸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江县分公司:
本院立案受理的周解道申请执行李开明、泸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江县分公司买卖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依据(2021)川0522民初2784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