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万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渝0236执恢395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男,1992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四川省青川县。
委托代理人:***,重庆索通(万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重庆万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涪陵区。
法定代表人:黎康宁,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天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重庆万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2018年7月25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8)渝0236执恢395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