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203执109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9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75600939649。
法定代表人:张裕坤
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4620169。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2022)辽0203民初8590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