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203执109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9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75600939649。 法定代表人:张裕坤 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4620169。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2022)辽0203民初8590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