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沙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天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湘0111民初9302号
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长沙暮云工业园伊莱克斯大道**)远航企业广场****。
法定代表人:龙剑,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天仁,湖南琨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天骄,湖南琨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沙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双丰村村委会**div>
法定代表人:杨志坚,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文进,男,1982年6月17日出生,汉族,系公司法务。
被告:长沙天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五一村规划局商住楼**div>
法定代表人:陈飞,执行董事。
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天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598元,因撤诉减半收取1479元,由原告湖南敬业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宋月清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张慧琴
书记员向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