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锦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锦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众磊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1182执1557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湖北锦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078935375J。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众磊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穴市北川路26号(中国银行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090572474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锦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众磊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院已查封被执行人湖北众磊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双方在协议处置该财产,申请执行人湖北锦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武穴市人民法院(2019)鄂1182执15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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