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103执恢1499号
申请人河南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发生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3民初4900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的河南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