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宜昌华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525执保84号
宜昌华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宜昌华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解除对被保全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
经立案执行,于2022年9月2日解除了对被保全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远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远安支行共三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具体账户信息详见反馈信息表。
至此,宜昌华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鄂0525民初6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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