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天韵机电有限公司与四川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1011执1986号
内江市天韵机电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23)川1011民初2146民事调解书,受理申请执行人内江市天韵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一案。在执行中,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四川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3627元,向你公司支付案款11200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1627元。现该案现以强制执行方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