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龙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华正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302执保1957号
立案庭: 申请人江苏华正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龙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受立案庭移交,我局现已完成相关协助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