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01执1039号
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青海福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福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7月8日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362418元、执行费5336元。经执行,本案案款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案件执行费5336元已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至此,青海飞帆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青2801民初27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