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5)涧法执字第878号
河南博中天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洛阳天罡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9日作出的(2015)洛民终字第15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洛阳天罡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9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