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吉0605执36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庭路6号3幢。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