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浙0802执622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严琼与被执行人浙江贝爱达电瓷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中,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3日以(2020)浙08破1号民事裁定宣告浙江贝爱达电瓷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八项。裁定如下:
终结对本院(2020)浙0802执6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志新
审判员 刘道平
审判员 张 华
书记员 刘 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