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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桔城路交汇处凤凰城D地块进行场平施工过程中,车辆冲洗设施未接水源,裸露土地未覆盖,作业点未启用雾炮机降尘,导致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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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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