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104执40号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4月4日立案执行的(2023)吉7104执40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吉7104民初25号裁定书,现因你已履行完毕(2021)吉7104民初25号裁定书中确定的义务,向***支付9190.17元案款。故本案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