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新峰欧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普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558号
民一庭:
申请人宿迁市新峰欧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普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解除冻结江苏普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万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