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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核柏林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中核柏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14民初336号 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武湖汉施路39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湖北中核柏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平渊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中核柏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8日立案。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自愿合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湖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