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石建设有限公司

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与湖南白石建设有限公司、童铁来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111民初260号
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德馨园住宅小区A片A0栋8层。
法定代表人:成建新,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白石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解放北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童铁来,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白石建设有限公司、童铁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2146元,由原告长沙市好运来活动板房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甘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