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鄂1102执65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6年6月6日出生,住黄冈市黄州区。
被执行人:湖北明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鄂州市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550685382Y。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明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31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影响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鄂1102执650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长*峰
审判员杨威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