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鄂9005执550号
***、阳新农工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阳新农工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3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2428.20元,其中,本金323700元,案件受理费6166元,申请执行费2562.2元。本院已于2019年7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鄂9005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徐世平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胡德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