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德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乾县玖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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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4执保53号
 
陕西德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乾县玖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德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乾县玖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1年8月20日作出的(2021)陕04民初36-1号民事裁定书及乾县玖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解除对乾县玖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浙商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账号为7910000310120100076298、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X2234的冻结。本案财产保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4执保53号保全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11月2日结案。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