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05执3803号
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圣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执行,经执行,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1民终60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2020年9月27日全部执行完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