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飞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丽水市鼎、浙江飞特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102执恢784号
浙江飞特钢结构有限公司、丽水市鼎和实业有限公司、丽水市灵山建材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以(2019)浙1102执恢784号立案执行的原(2018)浙1102执2735号申请执行人浙江飞特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丽水市鼎和实业有限公司、丽水市灵山建材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1025020.6元及利息,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经办人:陈彦鸣0578226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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