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682执保112号
申请保全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湘市三湾工业园石塘大道东侧1号。
法定代表人:李关利,公司负责人。
被申请人:湖南一鸣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国忠,公司负责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一鸣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请求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账号,并用车辆提供担保,现已保全完毕。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