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682执保73号
原告:湖南一鸣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告:湖南融泰汇通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
法定代表人:汤建元,总经理。
原告湖南一鸣建筑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湖南融泰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作出(2020)湘0682民初2424号之二民事裁定,并依法立案执行,于2021年5月14日查封了***所有位于天心区赤岭路348号金碧文华10栋904号房屋,权证号为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08082720号,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于2021年5月18日冻结了湖南融泰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向本院执行账户汇入的18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止。本案已经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