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326民初1532号
原告:***,男,2002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会泽县人,住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被告:***,男,1972年11月16日生,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住四川省南部县。
被告:四川中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富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2H8YX06。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110号8楼A区。
原告***与被告***、四川中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1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6月23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346元,减半收取为2173元,原告***自愿负担。
审判员 李丽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