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添瑞祥德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添某某计量科技有限公司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京03执异890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瑞天伟业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6号1号楼(四层)4040室。
法定代表人:郑高磊,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兵涛,河南举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北京添***计量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村委会北1000米。
法定代表人:李寅。
第三人:徐钟黎,男,196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
本院执行的北京市瑞天伟业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天伟业水箱公司)与北京添***计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科技公司)仲裁一案中,瑞天伟业水箱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徐钟黎为被执行人的申请。审查过程中,瑞天伟业水箱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本院认为,瑞天伟业水箱公司提出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市瑞天伟业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 鸣
审判员 李宏哲
审判员 宫 淼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 戴梦依
书记员 徐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