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林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莱阳市龙旺庄有田建筑工程服务部与山东艺林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鲁0682民初2048号
原告莱阳市龙旺庄有田建筑工程服务部诉被告山东艺林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莱阳市龙旺庄有田建筑工程服务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朱善海
书记员  董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