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润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泰州润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1204执28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07月01日出生,汉族,住泰州市姜堰区。
被执行人:泰州润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582321647G,住所地泰州市姜堰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泰州润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销本案执行。
本院认为,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孙剑
审判员高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