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锦丰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锦丰盛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运通隆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4647号 天津锦丰盛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运通隆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锦丰盛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运通隆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9152号民事调解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464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