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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新苗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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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1123执恢14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12月02日出生,住所地遂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龙游新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龙游县。
法定代表人:黄礼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龙游新苗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浙江龙游新苗建设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