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宇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宇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海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西法执字第2265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宇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4828413-8。
住所:昆明市白云路28号凯悦时代B座303室。
法定代表人:付佳,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执行人:***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7553960-X。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四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昆明宇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西法民初字第307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14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向房管局、车管所、银行查询,均未查到被执行人***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名下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庭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