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虹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工程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不按要求对建筑劳务用工进行实名制管理、不按要求与劳务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项目负责人刘得明因病不能到岗履职,未主动报告和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管责任,且未将该公司违法违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公司被扣13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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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刘得明
  • 时间: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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