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某某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同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522执106号
申请执行人:**,住安徽省巢湖市。
被执行人:**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被执行人:**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都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5520.2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将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全部案款已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0年11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5民终1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